夫妻财产协议的签订与执行规范
绍兴柯桥律师事务所
2025-06-10
夫妻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解除时,通过协商约定财产归属、管理和分割方式的协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财产协议应当遵循以下规范:首先,夫妻财产协议应基于真实、合法的原则,双方应如实向对方披露自己的财产状况,不得隐瞒或虚报。其次,协议内容应当公平合理,不得显失公平,且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。此外,夫妻财产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订立,涉及不动产等特定财产的,应依法办理公证和登记手续,以保障协议的效力。协议签订后,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,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协议,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另有规定。在执行过程中,如发生争议,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1条:夫妻可以依照本编规定约定财产归属和管理。夫妻的合同、委托或者设立遗产方面的法律行为,应当遵循合同法、委托法、继承法等有关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2条: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管理权。未成年子女的家具、用物等个人物品归其所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3条:夫妻可以约定一方的财产为共同财产,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。婚姻家庭节约集款或者共同所得的财产,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的财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4条:夫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,原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。如果清偿不了,继续由个人财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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