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合同中设计变更的规定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,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设计,但需要书面确认。如果一方单方面变更设计,另一方有权拒绝。但在某些情况下,如设计变更是为了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是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,且经过合理审批程序,则视为必要变更。在这种情况下,变更后的设计应当公平合理,并考虑到双方的权益。如果一方对变更有异议,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: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。需要变更合同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约定方式。…一方违反约定单方面变更合同的,另一方有权拒绝执行并要求赔偿损失。在必须变更的情况下,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;不可协商全部或部分变更的,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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